个税又出新政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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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税新政!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延续实施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
划重点:
一、个人持有挂牌公司的股票,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对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个人持有挂牌公司的股票,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其股息红利所得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上述所得统一适用20%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
本公告所称挂牌公司是指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公开转让的非上市公众公司;持股期限是指个人取得挂牌公司股票之日至转让交割该股票之日前一日的持有时间。
二、挂牌公司派发股息红利时,对截至股权登记日个人持股1年以内(含1年)且尚未转让的,挂牌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由证券公司等股票托管机构从个人资金账户中扣收并划付证券登记结算公司,证券登记结算公司应于次月5个工作日内划付挂牌公司,挂牌公司在收到税款当月的法定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并应办理全员全额扣缴申报。
三、本公告自2024年7月1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执行,挂牌公司、两网公司、退市公司派发股息红利,股权登记日在2024年7月1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的,股息红利所得按照本公告的规定执行。本公告实施之日个人投资者证券账户已持有的挂牌公司、两网公司、退市公司股票,其持股时间自取得之日起计算。
小编趁此机会给大家整理了最全的个人所得税的税收优惠政策,一起来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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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条上的这12种补贴/补助
免征个税!
一、差旅费津贴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征收个人所得税若干问题的规定〉的公告》(国税发[1994]089号)第二条的规定:“差旅费津贴”不属于工资、薪金性质的补贴、津贴或者不属于纳税人本人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的收入,不征个人所得税。
具体免征额标准,参考当地规定。
二、独生子女补贴、托儿补助费
三、误餐补助
四、工伤补助
五、供暖费补贴
六、福利费、抚恤金、救济金
七、生育津贴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生育津贴和生育医疗费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8号)规定:生育妇女按照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的生育保险办法取得的生育津贴、生育医疗费或其他属于生育保险性质的津贴、补贴免征个人所得税。
八、商业健康保险
根据财税〔2017〕39号的规定,单位统一组织为员工购买或者单位和个人共同负担购买符合规定的商业健康保险产品,单位负担部分应当实名计入个人工资薪金明细清单,视同个人购买,并自购买产品次月起,在不超过200元/月的标准内按月扣除。
九、按国家统一规定发放的补贴、津贴
十、公用车、通讯补贴
提示:具体的公务费扣除标准每个省市略有不同,建议咨询当地税局。
十一、离、退休人员生活补助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第四条第七项的规定: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干部、职工的安家费、退职费、退休工资、离休工资、离休生活补助费免征个人所得税。
十二、个人离职补偿金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法修改后有关优惠政策衔接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64号)规定,个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取得一次性补偿收入(包括用人单位发放的经济补偿金、生活补助费和其他补助费),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离职经济补偿金超过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的部分,超过3倍数额的部分,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单独适用综合所得税率表,计算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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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个人所得税扣除明细!
1、基本减除费用
2、专项扣除
3、专项附加扣除
4、其他扣除
5、公益性捐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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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藏!
2025最新版个税税率表!
以下9类所得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综合所得: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分项所得:经营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
一、个人所得税税率表
二、个人所得税预扣税率表
三、比例税率:20%
适用于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以及偶然所得。